民國111年 第3梯次 金屬成形乙級 學科
第35題
根據性別工作平等法,下列何者非屬職場性別歧視?
題目
根據性別工作平等法,下列何者非屬職場性別歧視?
- (1) 雇主考量男性賺錢養家之社會期待,提供男性高於女性之薪資
- (2) 有未滿2 歲子女之男性員工,也可申請每日六十分鐘的哺乳時間
- (3) 雇主考量女性以家庭為重之社會期待,裁員時優先資遣女性
- (4) 雇主事先與員工約定倘其有懷孕之情事,必須離職
官方答案
(2) 有未滿2 歲子女之男性員工,也可申請每日六十分鐘的哺乳時間
解析
依據《性別平等工作法》(原性別工作平等法)第18條規定,受僱者哺(集)乳其未滿2歲之子女者,除規定之休息時間外,雇主應每日另給哺(集)乳時間60分鐘;此權利不分性別,男性勞工依法亦可申請,屬於促進工作平等之法定措施,非性別歧視。選項1依性別給予差別薪資、選項3資遣時因性別角色刻板印象優先資遣女性、選項4要求女性員工懷孕必須離職(單身禁孕條款),均違反性工法第7條至第11條之禁止性別歧視規定。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