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8年 第1梯次 職業安全管理甲級 學科
第21題
製備危害物清單之目的為瞭解事業單位危害物質之種類、場所、數量、使用及下列何項資料?
題目
製備危害物清單之目的為瞭解事業單位危害物質之種類、場所、數量、使用及下列何項資料?
- (1) 急救方法
- (2) 貯存
- (3) 危害物之物性、化性
- (4) 緊急應變程序
官方答案
(2) 貯存
解析
依據《危害性化學品標示及通識規則》第17條規定,雇主應依實際狀況製備危害性化學品清單,其內容包括製造商或供應商名稱、地址、電話、化學品名稱、其他名稱、危害分類、場所、數量、使用及「貯存」情形等資料。清單的重點在於掌握化學品於廠內的靜態存量與動態流向管理,因此選項2「貯存」為法定必備資料。至於急救方法、物化特性、緊急應變程序等內容,則屬於安全資料表(SDS)應記載的項目。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