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8年 第1梯次 職業安全管理甲級 學科
第70題
下列哪些為局限空間作業場所應公告使作業勞工周知的事項?
題目
下列哪些為局限空間作業場所應公告使作業勞工周知的事項?
- (1) 現場監視人員姓名
- (2) 內部空間的大小
- (3) 事故發生時之緊急措施及緊急聯絡方式
- (4) 進入該場所時應採取之措施
官方答案
(1) 現場監視人員姓名、(3) 事故發生時之緊急措施及緊急聯絡方式、(4) 進入該場所時應採取之措施
解析
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29條之5規定,雇主使勞工於局限空間從事作業前,應於作業場所入口顯而易見處公告下列注意事項,使作業勞工周知:一、作業可能引起缺氧等危害時之應注意事項;二、進入該場所時應採取之措施(如通風換氣、測定氣體濃度、穿戴防護具);三、事故發生時之緊急措施及緊急聯絡方式;四、現場監視人員姓名。因此選項1、3、4皆為法規明定必須公告之事項;選項2內部空間大小非屬法定強制公告之周知項目。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