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0年 第2梯次 職業安全管理甲級 術科

第3題

第三題題目: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規定,試回答下列問題: (一) 對於雇主為金屬之熔接、熔斷或加熱等作業所須使用可燃性氣體及氧氣之 容器,為防止勞工發生相關危害…

題目

第三題題目: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規定,試回答下列問題: (一) 對於雇主為金屬之熔接、熔斷或加熱等作業所須使用可燃性氣體及氧氣之 容器,為防止勞工發生相關危害,除保持容器溫度、護蓋外,請再列舉6 項應辦理事項。(12 分) (二) 如於通風或換氣不充分之工作場所,使用可燃性氣體及氧氣從事熔接、熔 斷或金屬之加熱作業時,為防止該等氣體之洩漏或排出引起爆炸、火災, 請列舉4 項應辦理事項。(8 分) 2 2 0 0 0 職業安全管理甲第2 頁/ 共2 頁 ( 術科)

參考解答

  • 易燃液體蒸氣或可燃性氣體滯留場所,除通風、換氣外,應採取火源管制、防止靜電、接地、使用防爆電氣設備及危險區域劃分。
  • 氣體類防爆電氣設備應符合 CNS 3376 系列、IEC 60079 系列或同等標準;危險區域劃分及防爆構造亦應依相關標準辦理。
  • 氣體類危險區域分為 0 區、1 區、2 區;粉塵類危險區域分為 20 區、21 區、22 區。
  • 防爆電氣設備每月檢查項目可包括外殼、接合面、配線與電纜導入口、接地、標示、腐蝕損傷、緊固狀態及周邊可燃物堆積。
  • 可燃性氣體或蒸氣作業場所應設偵測警報、緊急切斷、通風排氣、禁火、防靜電與作業許可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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