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第1梯次 職業安全管理甲級 術科
第3題
第三題題目: 勞工於職場上遭受主管或同事利用職務或地位上的優勢予以不當之對待,或遭受顧客、服務 對象、其他相關人士之肢體攻擊、言語侮辱、恐嚇、威脅等霸凌或暴力事…
題目
第三題題目: 勞工於職場上遭受主管或同事利用職務或地位上的優勢予以不當之對待,或遭受顧客、服務 對象、其他相關人士之肢體攻擊、言語侮辱、恐嚇、威脅等霸凌或暴力事件,致發生精神或 身體上的傷害,甚而危及性命等。此等不當行為,對於受害之勞工不僅涉及安全健康、人權 問題,也涉及組織效率問題,進而影響國家整體經濟發展,此類受國際關注之職場暴力危害 被歸類為「社會環境因子引起之心理危害(Psychosocial Factors)」(以下簡稱社會心理危害)。 在國際間,職場暴力被視為社會心理危害之主要因子,多數國家於雇主之一般責任(General Duty)規定下,將職場暴力之預防以指引、原則或行動方案推動,並鼓勵企業發展相關預防 措施。請回答下列問題: 一、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324 條之3 規定,雇主為預防勞工於執行職務,因他人行為 致遭受身體或精神上不法侵害,應採取那些預防措施?(16 分) 二、承第一小題,建構行為規範,於組織層次上可以如何進行,並簡述其內容。(4 分)
參考解答
- 雇主應辨識及評估因他人行為致身體或精神不法侵害之危害,訂定預防計畫並公告周知。
- 應建立危害辨識、風險評估、作業場所配置、動線、照明、門禁、警報、監視及人力配置等工程或管理措施。
- 應建立行為規範、申訴通報、調查處理、保密、禁止報復、緊急應變與轉介協助機制。
- 應辦理教育訓練,使主管及勞工能辨識暴力、霸凌、騷擾、威脅及高風險互動情境。
- 應對受害勞工提供身心健康保護、醫療、諮商、工作調整及復工協助。
- 組織層次行為規範可由最高管理階層宣示零容忍政策,訂定主管、同仁、顧客、承攬人之互動規範與違規處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