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第3梯次 職業衛生管理甲級 學科
第23題
下列那項不是化學品管理之良好措施?
題目
下列那項不是化學品管理之良好措施?
- (1) 有效清查化學品之存量、位置及使用人是否接受安全訓練
- (2) 容器標示
- (3) 提供安全資料表
- (4) 對新進員工依法實施2 小時危害通識訓練
官方答案
(4) 對新進員工依法實施2 小時危害通識訓練
解析
依據《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規定,雇主對新進勞工或在職勞工變更工作前,所實施之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時數不得少於 3 小時;若涉及化學品或危險物操作等製造、處置作業,更須依法接受充足時數之專業危害預防教育訓練,法規並無僅實施「2 小時危害通識訓練」之規範,顯屬時數不足且非良好合法措施,故選 4。選項 1、2、3 均符合危害性化學品標示及通識規則之化學品良好自主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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