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 第2梯次 職業衛生管理甲級 學科
第58題
下列那項不是化學品管理之良好措施?
題目
下列那項不是化學品管理之良好措施?
- (1) 提供安全資料表
- (2) 有效清查化學品之存量、位置及使用人是否接受安全訓練
- (3) 容器標示
- (4) 對新進員工依法實施2 小時危害通識訓練
官方答案
(4) 對新進員工依法實施2 小時危害通識訓練
解析
依《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規定,雇主對新進勞工或變更工作性質之勞工,所實施之安全衛生教育訓練時數不得少於3小時,若屬適用危害性化學品之作業,其危害通識相關訓練應包含其中且總時數不得低於法定規定,因此實施「2小時」不符合法規要求之訓練時數下限。選項1提供安全資料表、選項2落實化學品清查與人員培訓、選項3容器標示皆為《危害性化學品標示及通識規則》所要求之良好管理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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