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7年 第3梯次 物理性因子作業環境監測甲級 學科

第27題

廠商或其負責人與機關首長有下列何者之情形者,不影響參與該機關之採購?

題目

廠商或其負責人與機關首長有下列何者之情形者,不影響參與該機關之採購?

  1. (1) 同財共居親屬
  2. (2) 配偶
  3. (3) 同學
  4. (4) 三親等以內血親或姻親

官方答案

(3) 同學

解析

依據《政府採購法》第15條規定,機關承辦、監辦採購人員或機關首長,若廠商或其負責人為其配偶、三親等以內之血親或姻親,或同財共居親屬者,該廠商不得參與該機關之採購,相關人員亦應自行迴避。法規規範的利害關係人限於法定親屬或共同生活之同財共居親屬,一般私交關係如「同學」、「朋友」並非法定應迴避或限制投標的事由,因此不影響其參與該機關之採購。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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