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7年 第3梯次 物理性因子作業環境監測甲級 學科
第27題
廠商或其負責人與機關首長有下列何者之情形者,不影響參與該機關之採購?
題目
廠商或其負責人與機關首長有下列何者之情形者,不影響參與該機關之採購?
- (1) 同財共居親屬
- (2) 配偶
- (3) 同學
- (4) 三親等以內血親或姻親
官方答案
(3) 同學
解析
依據《政府採購法》第15條規定,機關承辦、監辦採購人員或機關首長,若廠商或其負責人為其配偶、三親等以內之血親或姻親,或同財共居親屬者,該廠商不得參與該機關之採購,相關人員亦應自行迴避。法規規範的利害關係人限於法定親屬或共同生活之同財共居親屬,一般私交關係如「同學」、「朋友」並非法定應迴避或限制投標的事由,因此不影響其參與該機關之採購。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