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7年 第3梯次 物理性因子作業環境監測甲級 學科
第45題
某廠商之商標在我國已經獲准註冊,請問若希望將商品行銷販賣到國外,請問是否需在當地申請 註冊才能受到保護?
題目
某廠商之商標在我國已經獲准註冊,請問若希望將商品行銷販賣到國外,請問是否需在當地申請 註冊才能受到保護?
- (1) 不一定,需視我國是否與商品希望行銷販賣的國家訂有相互商標承認之協定
- (2) 不一定,需視商品希望行銷販賣的國家是否為WTO 會員國
- (3) 是,因為商標權註冊採取屬地保護原則
- (4) 否,因為我國申請註冊之商標權在國外也會受到承認
官方答案
(3) 是,因為商標權註冊採取屬地保護原則
解析
商標權之取得與保護採取「屬地保護原則」(又稱屬地主義)。依此原則,商標專用權之效力僅及於准予註冊之該國領域境內,在中華民國依商標法註冊之商標權,其保護效力僅限於台澎金馬地區。若廠商欲將商品行銷或販賣至其他國家,必須依各該國之法規向當地商標主管機關提出申請並獲准註冊,或透過國際註冊體系指定該國,才能在該國享有商標排他專有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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