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5年 第3梯次 化學性因子作業環境監測甲級 學科
第32題
雇主不得使未滿18 歲者從事以下何種作業?
題目
雇主不得使未滿18 歲者從事以下何種作業?
- (1) 鉛濃度超過0 . 05 m g / m 之工作場所
- (2) 6 公斤以下重物處理作業
- (3) 處理腐蝕性物質
- (4) 發生噪音
官方答案
(1) 鉛濃度超過0 . 05 m g / m 之工作場所
解析
依《職業安全衛生法》第29條及《妊娠與分娩後女性及未滿十八歲勞工禁止從事危險性或有害性工作認定標準》規定,雇主不得使未滿18歲者從事鉛、汞、鉻、砷、苯等有害物質散布場所之工作。其中鉛及其無機化合物空氣中濃度超過容許濃度之一半或特定標準(法規規定之鉛危害場所)嚴格禁止青少年從事,故選項1正確。6公斤重物未達禁止標準;法規亦非完全禁止一般噪音或所有處理腐蝕性物質,而是針對特定超標之危害作業設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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