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6年 第1梯次 化學性因子作業環境監測甲級 學科
第3題
特殊健康檢查或健康追蹤檢查結果,部分或全部項目異常,經醫師綜合判定為異常,而無 法確定此異常與工作之相關性,應進一步請職業醫學科專科醫師評估者,屬以下何者?
題目
特殊健康檢查或健康追蹤檢查結果,部分或全部項目異常,經醫師綜合判定為異常,而無 法確定此異常與工作之相關性,應進一步請職業醫學科專科醫師評估者,屬以下何者?
- (1) 第一級管理
- (2) 第二級管理
- (3) 第四級管理
- (4) 第三級管理
官方答案
(4) 第三級管理
解析
依據《勞工健康保護規則》第17條規定,健康檢查結果分四級管理:第一級為無異常;第二級為異常但經判定與工作無關;第三級為檢查項目異常,但無法確定與工作之相關性,需進一步由職業醫學科專科醫師評估;第四級為異常且經醫師判定與工作有相關。題目所述為無法確定相關性且需職業醫學科醫師評估者,屬第三級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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