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7年 第1梯次 化學性因子作業環境監測甲級 學科
第33題
下列何者應適用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
題目
下列何者應適用個人資料保護法之規定?
- (1) 與公司往來客戶資料庫之個人資料
- (2) 自然人為單純個人活動目的,而將其個人照片或電話,於臉書分享予其他友人等利用行為
- (3) 自然人基於保障其自身或居家權益之個人或家庭活動目的,而公布大樓或宿舍監視錄影器中涉及個人資料畫面之行為
- (4) 將家人或朋友的電話號碼抄寫整理成電話本或輸入至手機通訊錄
官方答案
(1) 與公司往來客戶資料庫之個人資料
解析
依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非公務機關為商業或營業目的蒐集、處理或利用客戶個人資料,均應遵循個資法規範,故公司客戶資料庫之個人資料適用個資法。自然人為單純個人或家庭活動目的,例如將個人照片電話分享予臉書好友、基於住家權益調閱監視錄影畫面、或將親友電話整理成私人電話簿與手機通訊錄等行為,皆屬於個人或家庭活動目的之豁免範圍,不適用個資法。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