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7年 第1梯次 化學性因子作業環境監測甲級 學科
第8題
下列何者不會構成政府採購法之刑責?
題目
下列何者不會構成政府採購法之刑責?
- (1) 專案管理廠商洩漏關於採購應秘密之資訊
- (2) 借用他人名義或證件投標者
- (3) 過失使開標發生不正確結果者
- (4) 合意使廠商不為投標或不為價格之競爭者
官方答案
(3) 過失使開標發生不正確結果者
解析
依據《政府採購法》第八章罰則規定,該法處罰之犯罪型態原則上均以「故意」為構成要件,並不處罰過失行為,因此過失使開標發生不正確結果者,不會構成刑事責任(僅涉及行政或民事責任)。而選項1屬於第89條受機關委託提供採購規劃、設計、審查、監造或專案管理廠商之人員洩漏秘密罪;選項2屬於第87條第5項借用他人名義投標罪(圍標);選項4屬於第87條第4項合意不為投標或價格競爭罪(綁標、圍標),均明定有有期徒刑等刑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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