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9年 第3梯次 化學性因子作業環境監測甲級 學科
第2題
非公務機關利用個人資料進行行銷時,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題目
非公務機關利用個人資料進行行銷時,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 (1) 若已取得當事人書面同意, 當事人即不得拒絕利用其個人資料行銷
- (2) 於首次行銷時,應提供當事人表示拒絕行銷之方式
- (3) 當事人表示拒絕接受行銷時,應停止利用其個人資料
- (4) 倘非公務機關違反「應即停止利用其個人資料行銷」之義務,未於限期內改正者,按次處新臺幣2 萬元以上20 萬元以下罰鍰
官方答案
(1) 若已取得當事人書面同意, 當事人即不得拒絕利用其個人資料行銷
解析
依個人資料保護法第20條第2項及第3項規定,非公務機關利用個人資料行銷時,當事人表示拒絕行銷者,應即停止利用其個人資料進行行銷,即使先前曾取得同意,當事人仍享有隨時拒絕行銷的權利,因此選項1敘述「不得拒絕」錯誤。另同條規定首次行銷應提供拒絕方式;若違反停止利用義務且限期未改正,依第48條規定按次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20萬元以下罰鍰,選項2、3、4敘述均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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