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第2梯次 化學性因子作業環境監測甲級 學科
第58題
有流產病史之孕婦,宜避免相關作業,下列何者為非?
題目
有流產病史之孕婦,宜避免相關作業,下列何者為非?
- (1) 避免砷或鉛的暴露
- (2) 避免重體力勞動的職務
- (3) 避免提舉3 公斤重物的職務
- (4) 避免每班站立7 小時以上之作業
官方答案
(3) 避免提舉3 公斤重物的職務
解析
女性勞工母性健康保護相關指引與母性健康保護規則針對具流產病史或懷孕之女性勞工,建議應評估並避免對生殖健康具危害之作業,包含鉛、砷等致畸胎或生殖毒性化學物質暴露(選項1)、高強度之重體力勞動(選項2)以及長時間久站(如每班站立7小時以上,選項4)。在人工物料搬運方面,通常限制經常性提舉超過10公斤或偶爾超過20公斤以上之重物;提舉3公斤屬一般極輕度負荷,並非指引中所限制之作業條件,故非宜避免之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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