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第3梯次 化學性因子作業環境監測甲級 學科
第16題
請問下列何者非為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 條所規範之當事人權利?
題目
請問下列何者非為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 條所規範之當事人權利?
- (1) 請求刪除他人之資料
- (2)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 (3) 查詢或請求閱覽
- (4) 請求補充或更正
官方答案
(1) 請求刪除他人之資料
解析
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條規定,當事人就其「個人資料」依本法得行使之權利包括:查詢或請求閱覽、請求製給複製本、請求補充或更正、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以及請求刪除。上述各款權利之標的皆為「當事人自己」之個人資料,並不能請求刪除「他人」之個人資料,故選項1非屬法條規範之權利。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