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第3梯次 化學性因子作業環境監測甲級 學科

第16題

請問下列何者非為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 條所規範之當事人權利?

題目

請問下列何者非為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 條所規範之當事人權利?

  1. (1) 請求刪除他人之資料
  2. (2) 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
  3. (3) 查詢或請求閱覽
  4. (4) 請求補充或更正

官方答案

(1) 請求刪除他人之資料

解析

依據《個人資料保護法》第3條規定,當事人就其「個人資料」依本法得行使之權利包括:查詢或請求閱覽、請求製給複製本、請求補充或更正、請求停止蒐集、處理或利用,以及請求刪除。上述各款權利之標的皆為「當事人自己」之個人資料,並不能請求刪除「他人」之個人資料,故選項1非屬法條規範之權利。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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