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8年 第1梯次 化學性因子作業環境監測乙級 學科
第48題
我國勞工作業環境空氣中石綿之容許濃度為每立方公分幾根?
題目
我國勞工作業環境空氣中石綿之容許濃度為每立方公分幾根?
- (1) 1
- (2) 0.15
- (3) 2
- (4) 5
官方答案
(2) 0.15
解析
依據我國勞動部訂定之《勞工作業場所容許暴露標準》附表二「特別危害健康作業化學物質容許濃度」規定,石綿(包括所有形態石綿,如溫石綿、鐵石綿、青石綿等)之八小時日時量平均容許濃度(PEL-TWA)為每立方公分 0.15 根(0.15 f/cm³ 或 0.15 fiber/c.c.)。石綿為確認之人體致癌物(IARC Group 1),可引發石綿肺症、間皮瘤及肺癌,因此法規對其容許濃度訂定相當嚴格(0.15 根/cm³),以保障勞工作業安全。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