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09年 第1梯次 化學性因子作業環境監測乙級 學科
第71題
我國「作業場所容許暴露標準」,不適用於下列何者之判斷?
題目
我國「作業場所容許暴露標準」,不適用於下列何者之判斷?
- (1) 工作場所以外之空氣污染指標
- (2) 以二種不同有害物之容許濃度比作為毒性之相關指標
- (3) 職業疾病鑑定之唯一依據
- (4) 作業環境改善及管理
官方答案
(1) 工作場所以外之空氣污染指標、(2) 以二種不同有害物之容許濃度比作為毒性之相關指標、(3) 職業疾病鑑定之唯一依據
解析
依《勞工作業場所容許暴露標準》第2條及第3條之規定精神與學理原則,容許暴露標準僅作為勞工作業環境空氣中有害物濃度之管理基準,不適用於:(1)工作場所以外之一般大氣空氣污染指標;(2)以二種不同有害物容許濃度之比值作為毒性大小之相關指標(毒性作用機制不同不可直接比對);(3)作為職業疾病鑑定之唯一依據(仍須綜合臨床診斷與暴露史等)。選項4「作業環境改善及管理」正是容許暴露標準的主要立法目的與適用範疇,故不屬於「不適用」之情形。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