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第1梯次 化學性因子作業環境監測乙級 學科

第17題

依法令規定,通風充分之室內作業場所,其窗戶對外之開口部分面積至少為地板面積之多少?

題目

依法令規定,通風充分之室內作業場所,其窗戶對外之開口部分面積至少為地板面積之多少?

  1. (1) 1/2
  2. (2) 1/4
  3. (3) 1/10
  4. (4) 1/20

官方答案

(4) 1/20

解析

依《職業安全衛生設施規則》第311條規定,雇主對於勞工經常作業之室內作業場所,其窗戶及其他開口部分等可直接與大氣相通之開口部分面積,應為地板面積之二十分之一(1/20)以上;未達此比例者屬於通風不充分之場所,應設置具充分換氣能力之機械通風設備。因此法定最低開口面積比例為1/20。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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