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5年 第1梯次 化學性因子作業環境監測乙級 學科
第75題
我國「作業場所容許暴露標準」,不適用於下列哪些之判斷?
題目
我國「作業場所容許暴露標準」,不適用於下列哪些之判斷?
- (1) 工作場所以外之空氣污染指標
- (2) 以二種不同有害物之容許濃度比作為毒性之相關指標
- (3) 作業環境改善及管理
- (4) 職業疾病鑑定之唯一依據
官方答案
(1) 工作場所以外之空氣污染指標、(2) 以二種不同有害物之容許濃度比作為毒性之相關指標、(4) 職業疾病鑑定之唯一依據
解析
依《勞工作業場所容許暴露標準》第 3 條規定,本標準不適用於下列情況之判斷:1. 工作場所以外之空氣污染指標;2. 以二種不同有害物之容許濃度比作為毒性之相關指標;3. 職業疾病鑑定之唯一依據;4. 證明存在有毒或無毒之界限。而標準訂定之主要目的正是在於提供事業單位實施作業環境監測、改善與管理之基準,故選項 3 適用於標準判斷,不適用之判斷為選項 1、2、4。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