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第1梯次 民俗調理業傳統整復推拿單一級 學科

第7題

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之消費者,得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幾日內,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 約,且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

題目

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之消費者,得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幾日內,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 約,且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

  1. (1) 2 日
  2. (2) 7 日
  3. (3) 14 日
  4. (4) 21 日

官方答案

(2) 7 日

解析

依據我國《消費者保護法》第19條第1項規定,通訊交易或訪問交易之消費者,得於收受商品或接受服務後7日內,以退回商品或書面通知方式解除契約,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對價。此即消保法所保障消費者的7日猶豫期(鑑賞期)權利,旨在保護消費者在未檢視商品實體或受推銷情況下所為交易之權益。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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