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第3梯次 民俗調理業腳底按摩單一級 學科
第28題
主管機關審查環境影響說明書或評估書,如認為已足以判斷未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之虞,作成之審查 結論可能為下列何者?
題目
主管機關審查環境影響說明書或評估書,如認為已足以判斷未對環境有重大影響之虞,作成之審查 結論可能為下列何者?
- (1) 應繼續進行第二階段環境影響評估
- (2) 認定不應開發
- (3) 通過環境影響評估審查
- (4) 補充修正資料再審
官方答案
(3) 通過環境影響評估審查
解析
依據我國《環境影響評估法》規定,主管機關審查開發單位所提之環境影響說明書,經審查若已足以認定該開發行為未對環境有重大不利影響之虞者,主管機關應作成「通過環境影響評估審查」之結論,開發單位即可依法進行後續開發。若審查後認有重大影響之虞,則應進行第二階段環評;若對環境有重大不良影響且無替代方案,則作成認定不應開發之結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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