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第3梯次 民俗調理業腳底按摩單一級 學科

第49題

性騷擾防治法第25 條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親吻、擁抱或觸摸其臀部、胸部或其他身體 隱私處之行為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10 萬元以下…

題目

性騷擾防治法第25 條意圖性騷擾,乘人不及抗拒而為親吻、擁抱或觸摸其臀部、胸部或其他身體 隱私處之行為者,處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台幣10 萬元以下罰金。依此條文被害 者可提出下列何主張?

  1. (1) 被害者得對加害者提出金錢賠償的要求
  2. (2) 被害者得提出刑事訴訟
  3. (3) 被害者得要求加害者恢復其名譽
  4. (4) 加害者將由主管機關對其處以罰鍰

官方答案

(2) 被害者得提出刑事訴訟

解析

依性騷擾防治法規定,意圖性騷擾而乘人不及抗拒親吻、擁抱或觸摸臀部、胸部或其他身體隱私處者,處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罰金。此處「有期徒刑、拘役、罰金」屬於刑法上的刑罰制裁,構成刑事犯罪,因此被害人得依法提出刑事訴訟追究刑事責任。要求金錢賠償屬於民事侵權行為賠償請求權;行政罰鍰則是由主管機關依行政法規裁處,兩者皆非該刑事罰則條文直接賦予之刑事追訴主張。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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