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0年 高考三級 一般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16題

關於民法第1 條規定之習慣成立要件,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題目

關於民法第1 條規定之習慣成立要件,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須有慣行多年之事實 B. 必須已有法院透過判決予以承認 C. 須為成文法未規定之事項 D. 須為社會一般大眾確信其有法之效力

官方答案

  • 答案:B. 必須已有法院透過判決予以承認

解析

民法第1條規定,民事法律所未規定者依習慣。習慣成為法源須具備:長期慣行之事實、成文法未規定、社會一般大眾確信其具法之效力,且不違背公共秩序或善良風俗。法院判決予以承認僅屬事後確認,並非習慣成立之要件,故 B 敘述錯誤,為本題答案。A、C、D 分別對應慣行性、補充性與法之確信,均屬通說承認之要件。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