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0年 高考三級 一般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29題
甲完成一本小說創作,為該小說之著作人。乙公司將之改編為電影。關於著作人格權之敘述,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題目
甲完成一本小說創作,為該小說之著作人。乙公司將之改編為電影。關於著作人格權之敘述,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著作人格權不得繼承,故若甲因故驟逝,其著作人格權即不受保護,任何人得自由利用 B. 乙公司基於甲的小說所改編的電影公開發表時,甲有要求於該電影上表示其本名、別名或不具名之權利 C. 若乙公司於改編時未完全忠於甲之原著內容,無論是否足致損害甲的名譽,均構成著作人格權之侵害 D. 為便利乙公司代為追訴盜版業者,甲得將著作人格權專屬授權予乙公司代為行使
官方答案
- 答案:B. 乙公司基於甲的小說所改編的電影公開發表時,甲有要求於該電影上表示其本名、別名或不具名之權利
解析
著作權法第 16 條保障姓名表示權,著作人於著作之原件或其利用物上,或於著作公開發表時,有表示其本名、別名或不具名之權利;改編成電影屬著作之利用,故甲得要求於電影上表示其姓名,B 正確。A 錯誤:著作人格權雖專屬於著作人本身、不得讓與或繼承,但著作人死亡後,其著作人格權之保護視同生存或存續,任何人不得侵害,仍受保護。C 錯誤:依第 17 條,須以歪曲、割裂、竄改或其他方法改變著作內容、形式或名目,且「致損害其名譽」,才構成侵害,非無論是否損害名譽均成立。D 錯誤:著作人格權具專屬性,不得讓與,亦不得專屬授權他人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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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