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0年 高考三級 一般行政 行政法

第14題

依行政程序法規定,行政機關與人民締結行政契約,互負給付義務者,下列何者錯誤?

題目

依行政程序法規定,行政機關與人民締結行政契約,互負給付義務者,下列何者錯誤? A. 契約中應約定人民給付之特定用途 B. 人民之給付應有助於行政機關執行其職務 C. 契約毋須載明人民給付之特定用途 D. 人民之給付與行政機關之給付應相當,並具有正當合理之關聯

官方答案

  • 答案:C. 契約毋須載明人民給付之特定用途

解析

行政程序法第137條第1項規定,行政機關與人民締結互負給付義務之行政契約,應符合三款要件:一、契約中應約定人民給付之特定用途;二、人民之給付應有助於行政機關執行其職務;三、人民之給付與行政機關之給付應相當,並具有正當合理之關聯。C稱「毋須載明特定用途」,與第1款相反,故錯誤。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