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0年 高考三級 一般行政 行政法
第14題
依行政程序法規定,行政機關與人民締結行政契約,互負給付義務者,下列何者錯誤?
題目
依行政程序法規定,行政機關與人民締結行政契約,互負給付義務者,下列何者錯誤? A. 契約中應約定人民給付之特定用途 B. 人民之給付應有助於行政機關執行其職務 C. 契約毋須載明人民給付之特定用途 D. 人民之給付與行政機關之給付應相當,並具有正當合理之關聯
官方答案
- 答案:C. 契約毋須載明人民給付之特定用途
解析
行政程序法第137條第1項規定,行政機關與人民締結互負給付義務之行政契約,應符合三款要件:一、契約中應約定人民給付之特定用途;二、人民之給付應有助於行政機關執行其職務;三、人民之給付與行政機關之給付應相當,並具有正當合理之關聯。C稱「毋須載明特定用途」,與第1款相反,故錯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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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