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高考三級 一般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12題
下列敘述,何者牴觸我國關於預算案的現行憲法規範及憲法實踐?
題目
下列敘述,何者牴觸我國關於預算案的現行憲法規範及憲法實踐? A. 預算案僅得由行政院提出 B. 立法院對於行政院所提預算案,不得為增加支出之提議 C. 行政院不得針對立法院決議之預算案提出覆議 D. 立法院於審議預算時,不得移動或增減預算項目
官方答案
- 答案:C. 行政院不得針對立法院決議之預算案提出覆議
解析
依司法院釋字第391號解釋意旨,預算案由行政院提出,立法院審議時不得為增加支出之提議,亦不得移動或增減預算項目,故 A、B、D 均符合現行憲法規範與憲法實踐。至於 C 則牴觸:依憲法增修條文第3條第2項第2款,行政院對於立法院決議之法律案、預算案、條約案,如認為有窒礙難行時,得經總統核可,於該決議案送達行政院十日內移請立法院覆議,預算案並未排除在外。因此「行政院不得就預算案提出覆議」的說法錯誤,為本題應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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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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