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高考三級 一般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3題
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第10 條第4 項規定,國家對公營金融機構之管理應本下列何項原則?
題目
依據憲法增修條文第10 條第4 項規定,國家對公營金融機構之管理應本下列何項原則? A. 節制資本原則 B. 社會國原則 C. 民生主義原則 D. 企業化經營原則
官方答案
- 答案:D. 企業化經營原則
解析
憲法增修條文第10條第4項明定:「國家對於公營金融機構之管理,應本企業化經營之原則;其管理人事、預算、決算及審計,得以法律為特別之規定。」其意旨在使公營金融機構擺脫一般行政機關層層管制,依企業化方式經營以提升效率,故選企業化經營原則。節制資本屬同條第1項關於平均地權、節制資本之基本國策宣示;社會國原則與民生主義則為基本國策之總體指導理念,均非本項針對公營金融機構管理所揭示之具體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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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