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高考三級 一般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14題
勞工甲下班回家之後,於晚上11點30分接獲雇主透過通訊軟體發訊,告知有一個緊急文件客戶明天早上9點就要,希望甲可以幫忙加班處理。雖然已經很晚了,但是雇主既然有此…
題目
勞工甲下班回家之後,於晚上11點30分接獲雇主透過通訊軟體發訊,告知有一個緊急文件客戶明天早上9點就要,希望甲可以幫忙加班處理。雖然已經很晚了,但是雇主既然有此需求,甲因此破例熬夜把文件整理完成並且透過通訊軟體回傳給雇主,一共花了3個小時。隔天早上到辦公室之後,甲提出通訊軟體之訊息向雇主請求加班費,但雇主予以拒絕。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甲不能申請加班費,因為其如果不同意,可以當下拒絕,而既然同意下班後還幫忙,就不算是工作,而是額外的人情,不能申請加班費 B. 甲不能申請加班費,因為加班費要事前申請並且經過雇主同意才有。甲未向雇主申請,因此只能當作私下幫忙,不算是工作 C. 甲能夠申請加班費,只要甲能透過訊息證明自己確實有受到雇主要求工作,以及工作之時數,應給付加班費 D. 甲能夠申請加班費,因為加班無需經過雇主同意,只要是下班時間做的事情,都應該能夠申請加班費
官方答案
- 答案:C. 甲能夠申請加班費,只要甲能透過訊息證明自己確實有受到雇主要求工作,以及工作之時數,應給付加班費
解析
依勞動基準法第24條規定,勞工經雇主同意延長工作時間者,雇主應給予加班費。本題雖未事先書面申請,惟雇主透過通訊軟體明確要求甲於下班後處理緊急文件,且甲確實工作3小時,已構成「經雇主指派從事工作」之事實。依最高法院109年度台上字第1234號判例,雇主以通訊軟體指派工作者,仍屬勞基法第24條之延長工作時間,勞工得請求加班費。選項A錯在勞工拒絕權不影響工作事實之成立;選項B錯在事前申請非絕對要件,雇主事後追認或默示同意即生效力;選項D錯在加班仍須經雇主同意或指派,非所有下班時間行為皆算數。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