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高考三級 一般行政 行政法
第17題
藥事法規定不具藥商資格販賣藥品者,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甲於網路上販售從國外買回的藥品,被查獲違反前述藥事法規定,其請求依據行政罰法第19條規定…
題目
藥事法規定不具藥商資格販賣藥品者,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甲於網路上販售從國外買回的藥品,被查獲違反前述藥事法規定,其請求依據行政罰法第19條規定免予處罰,承辦此案之公務人員應如何處理? A. 若甲販賣藥品之獲利低於3萬元,得免予處罰 B. 若甲為初次違規,得免予處罰 C. 若藥品尚未售出,得免予處罰 D. 甲之情形無法適用行政罰法第19條免予處罰之規定31550、3165032250、329503305033250 - 3355033850
官方答案
- 答案:D. 甲之情形無法適用行政罰法第19條免予處罰之規定31550、3165032250、329503305033250 - 3355033850
解析
本題考核行政罰法第19條免罰事由之適用。行政罰法第19條規定:行為人違反行政法規定之罰鍰,其行為輕微且未造成實際損害,且非屬故意者,得免予處罰。惟藥事法第82條第1項規定未具藥商資格販賣藥品者,處新臺幣3萬元以上200萬元以下罰鍰,屬「最低罰鍰法定額」之強制處罰規定。依行政罰法第19條第2項規定,法律另有規定者,從其規定;藥事法既定有最低罰鍰,即排除行政罰法第19條免罰之適用。選項A、B、C皆為行政罰法第19條免罰之考量因素,但在此因法律排除而無適用餘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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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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