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高考三級 一般行政 行政學
第22題
下列何者為聯邦制政府的主要特徵?
題目
下列何者為聯邦制政府的主要特徵? A. 憲政權力分配可經由一般立法程序變更 B. 強調絕對的地方分權與地方自治 C. 有助於治理過程中的區域參與互動 D. 以柔性憲法規範各級政府的權力
官方答案
- 答案:C. 有助於治理過程中的區域參與互動
解析
聯邦制的核心特徵在於憲政權力由憲法在中央政府與成員政府(如州、邦)之間作硬性劃分,且此一分配受剛性憲法保障,非經修憲不得由一般立法程序變更,故 A 錯誤。聯邦制強調的是中央與地方「均權」而非絕對的地方分權,絕對地方自治接近邦聯性質,故 B 錯誤。聯邦制國家多採剛性憲法(如美國),而非柔性憲法,D 亦錯誤。正確答案 C:聯邦制因有多層級政府與區域單元,天然提供區域參與治理的機制,各邦、各州可在全國決策中表達區域利益,促進治理過程中的區域互動,此為聯邦制相對於單一制有助於地方參與的重要特徵。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