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高考三級 一般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1題

依據司法院大法官之解釋,關於憲法保障之營業自由,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題目

依據司法院大法官之解釋,關於憲法保障之營業自由,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營業自由為憲法第15 條工作權及財產權所保障之內涵 B. 其保障範圍及於營業場所之選定 C. 對於營業自由,僅得以立法院制定之法律為限制 D. 政府採購得標廠商員工逾百者應進用一定比例原住民之規定,因進用比例不大,如未進用,亦得繳納代金代替,故對於得標廠商營業自由之限制並未過當

官方答案

  • 答案:C. 對於營業自由,僅得以立法院制定之法律為限制

解析

營業自由屬憲法第15條工作權及財產權保障之內涵,包含營業場所選定等;但限制營業自由並非「僅」得由立法院制定之法律為之,法律明確授權之法規命令亦可能合憲。D 符合釋字第719號意旨:採購得標廠商進用原住民比例不大,未進用得繳代金,尚難認限制過當。故 C 錯誤。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