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高考三級 財稅行政 會計學

第3題

甲公司於X1年初發行累積且完全參加特別股,惟X2年與X3年皆未宣告及發放股利。試問甲公司應如何處理所積欠之特別股股利?

題目

甲公司於X1年初發行累積且完全參加特別股,惟X2年與X3年皆未宣告及發放股利。試問甲公司應如何處理所積欠之特別股股利? A. 將積欠未滿一年之股利認列為流動負債,積欠超過一年之股利認列為非流動負債 B. 將積欠股利認列為權益的減項 C. 在附註揭露說明積欠股利細項 D. 直接以保留盈餘沖銷積欠股利

官方答案

  • 答案:C. 在附註揭露說明積欠股利細項

解析

累積特別股未宣告股利不屬負債,依國際會計準則第32號(IAS 32)及第1號(IAS 1),僅需在附註揭露積欠股利金額與性質。選項A錯誤因非負債;選項B錯誤因非權益減項;選項D錯誤因不得直接沖減保留盈餘。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