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高考三級 會計 會計審計法規(包括預算法、會計法、決算法與審計法)
第24題
下列何者為經審計機關查核後,須詳予紀錄,以為核簽公庫支撥經費款項之書據、憑單或公庫支票,及審核各該機關財務收支暨決算之依據?
題目
下列何者為經審計機關查核後,須詳予紀錄,以為核簽公庫支撥經費款項之書據、憑單或公庫支票,及審核各該機關財務收支暨決算之依據? A. 已核定分配預算 B. 會計月報及結算表 C. 分期實施計畫 D. 收支估計表
官方答案
- 答案:A. 已核定分配預算
解析
依審計法規定,各機關分配預算經核定後應送審計機關,審計機關應詳予紀錄,作為核簽公庫支撥經費款項之書據、憑單或公庫支票,以及審核各該機關財務收支暨決算之依據,故正解為「已核定分配預算」。會計月報及結算表屬事後表達執行結果之報告,分期實施計畫屬計畫性文件,收支估計表屬預算編製時之參考資料,三者均非審計機關核簽撥款所憑之依據,故不選 B、C、D。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