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高考三級 會計 會計審計法規(包括預算法、會計法、決算法與審計法)
第10題
行政院提出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特別預算(112年度至113年度),請問112年底該特別預算尚未執行之按年分配額,應如何處理?
題目
行政院提出中央政府前瞻基礎建設計畫特別預算(112年度至113年度),請問112年底該特別預算尚未執行之按年分配額,應如何處理? A. 列為以前年度應付款 B. 列為以前年度保留數準備 C. 得轉入下年度支用之 D. 應即停止使用
官方答案
- 答案:C. 得轉入下年度支用之
解析
特別預算係為因應跨年度之重大政事而編列,其歲出按年分配額於當年度未執行者,依預算法規定得轉入下年度繼續支用,此與一般總預算歲出未執行即停止使用之效果不同。故112年底尚未執行之按年分配額,得轉入下年度支用,不必列為以前年度應付款,亦非列為以前年度保留數準備,更非應即停止使用。A、B、D之處理方式均不符特別預算跨年度執行之特性,故選C。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