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2年 高考三級 會計 政府會計
第12題
依中央政府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甲國稅局對以前年度已認列收入之所得稅款無法收取時,其會計分錄應借記下列何會計科目?
題目
依中央政府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甲國稅局對以前年度已認列收入之所得稅款無法收取時,其會計分錄應借記下列何會計科目? A. 備抵呆稅-應收稅款、稅課收入 B. 稅課收入 C. 資產負債淨額 D. 備抵呆稅-應收稅款、資產負債淨額
官方答案
- 答案:D. 備抵呆稅-應收稅款、資產負債淨額
解析
依中央政府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第46條及第47條,以前年度已認列收入之應收稅款無法收取時,應沖減「資產負債淨額」(以前年度損益調整),並轉銷「備抵呆稅-應收稅款」。借方為「備抵呆稅-應收稅款」及「資產負債淨額」;貸方為「應收稅款」。選項A、B錯誤沖減當年度「稅課收入」,選項C缺少轉銷備抵呆稅。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