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高考三級 會計 會計審計法規

第21題

依審計法之規定,下列何項係由審計機關行使?①計畫、預算之執行與控制之審核 ②稽察財物及財政上之不法或不忠於職務之行為 ③事項入帳後之審核,著重憑證、帳表之複核與…

題目

依審計法之規定,下列何項係由審計機關行使?①計畫、預算之執行與控制之審核 ②稽察財物及財政上之不法或不忠於職務之行為 ③事項入帳後之審核,著重憑證、帳表之複核與工作績效之查核 ④考核財務效能 A. 僅①② B. 僅①③ C. 僅②④ D. 僅③④

官方答案

  • 答案:C. 僅②④

解析

審計法明定審計職權包括監督預算執行、核定收支命令、審核財務收支並審定決算、稽察財物及財政上之不法或不忠於職務行為、考核財務效能、核定財務責任等。②稽察不法或不忠行為、④考核財務效能,均屬審計機關行使之職權。①計畫、預算執行與控制之審核,及③事項入帳後著重憑證、帳表複核與工作績效之查核,係會計法所定會計人員內部審核(事後審核)之範疇,非審計機關職權。故選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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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