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高考三級 法制 行政法
第11題
關於訴願之期限,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題目
關於訴願之期限,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訴願之提起,應於原行政處分機關或受理訴願機關收受訴願書當日起算30 日內 B. 訴願之決定,自收受訴願書之次日起,原則上應於2 個月內為之 C. 訴願決定書應附記,如不服決定,得於決定書送達之次日起1 個月內向行政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D. 訴願決定書之正本,應於決定後15 日內送達訴願人、參加人及原行政處分機關
官方答案
- 答案:D. 訴願決定書之正本,應於決定後15 日內送達訴願人、參加人及原行政處分機關
解析
依訴願法第89條,訴願決定書的正本應於決定後十五日內送達訴願人、參加人及原行政處分機關,故D正確。A錯在三十日應自行政處分達到或公告期滿之次日起算,而非自收受訴願書起算;B依第85條原則上為三個月,不是二個月;C依第90條,不服訴願決定提起行政訴訟的期間為二個月,不是一個月。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