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高考三級 法制 行政法
第18題
依行政執行法規定,有關原處分機關或行政執行分署為行政執行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題目
依行政執行法規定,有關原處分機關或行政執行分署為行政執行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 行政執行分署為執行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事項,得將權限之一部分委託民間團體辦理 B. 行政執行由原處分機關執行時,以實施行政處分時之名義認定原處分機關 C. 上級機關本於法定職權所為之行政處分,交由下級機關執行者,以該下級機關為原處分機關 D. 原處分機關裁撤或改組者,以承受其業務之機關為執行機關23550
官方答案
- 答案:C. 上級機關本於法定職權所為之行政處分,交由下級機關執行者,以該下級機關為原處分機關
解析
行政執行法第4條及相關規定在認定原處分機關時,係以實施行政處分時之名義為準;上級機關本於法定職權所為之行政處分,即使交由下級機關執行,原處分機關仍為該上級機關,而非下級機關,故C錯誤。A:就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執行,得將權限之一部分委託民間團體或個人辦理。B為原處分機關認定之原則。D:原處分機關裁撤或改組者,以承受其業務之機關為執行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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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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