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0年 高考三級 財經廉政 經濟學概論與財政學概論
第18題
個人綜合所得稅允許上限27 萬元的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若取消此一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對儲蓄投資所得超過27 萬元的納稅人,其儲蓄會有何影響?
題目
個人綜合所得稅允許上限27 萬元的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若取消此一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對儲蓄投資所得超過27 萬元的納稅人,其儲蓄會有何影響? A. 沒有影響 B. 僅有所得效果,會使儲蓄增加 C. 同時產生替代效果及所得效果,對儲蓄的影響不確定 D. 儲蓄減少
官方答案
- 答案:B. 僅有所得效果,會使儲蓄增加
解析
儲蓄投資特別扣除額有 27 萬元上限。對儲蓄投資所得已超過上限者,該扣除額在邊際上不再改變儲蓄報酬率,取消它不會產生替代效果,只會提高稅負、降低終身所得,屬於純所得效果。正常財下,當前消費會減少,儲蓄因而增加,故 B 正確;A、C、D 均不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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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