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1年 高考三級 財經廉政 經濟學概論與財政學概論
第18題
下列那些租稅的稅收有部分指定作為長期照顧服務支出?①遺產及贈與稅 ②營業稅 ③菸酒稅 ④特種貨物及勞務稅 ⑤房地合一所得稅
題目
下列那些租稅的稅收有部分指定作為長期照顧服務支出?①遺產及贈與稅 ②營業稅 ③菸酒稅 ④特種貨物及勞務稅 ⑤房地合一所得稅 A. ①②③ B. ②③④ C. ①③⑤ D. ①④⑤
官方答案
- 答案:C. ①③⑤
解析
長期照顧服務法明定長照基金之財源,主要包括:遺產及贈與稅稅率由10%調增至20%所增加之稅課收入、菸酒稅中菸品應徵稅額調整所增加之收入,以及房地合一課徵所得稅之收入。營業稅與特種貨物及勞務稅並未被指定挹注長照,故②④不列入。據此,①③⑤為正確組合,答案為C。本題重點在於辨識長照財源係遺贈稅、菸酒稅、房地合一所得稅三項,而非一般消費稅。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