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5年 高考三級 一般行政 法學知識與英文(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英文)
第12題
憲法法庭判決宣告法規範違憲且應失效,倘判決主文未另有諭知,該違憲法規範自何時失其效力?
題目
憲法法庭判決宣告法規範違憲且應失效,倘判決主文未另有諭知,該違憲法規範自何時失其效力? A. 自判決宣示或公告之日起失效 B. 法律位階法規範於2 年後定期失效 C. 溯及自違憲法規範制定時失效 D. 命令位階法規範於1 年後定期失效
官方答案
- 答案:A. 自判決宣示或公告之日起失效
解析
依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第11條之1第2項:宣告法規範違憲失效之判決,自判決宣示或公告之日起失效;判決主文得諭知延長失效期限(法律位階最長2年、命令位階最長1年),非自動定期失效。選項B、D錯誤將「得諭知延長」解讀為「定期失效」;選項C溯及失效非原則(僅宣告不適用個案時溯及既往)。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