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5年 高考三級 財稅行政 民法
第10題
甲授與代理權於17 歲之乙,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題目
甲授與代理權於17 歲之乙,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乙代理甲為法律行為時,應得其法定代理人之允許,始生效力 B. 甲授與代理權於乙之行為,使甲與乙發生債權債務關係 C. 因乙為限制行為能力人,甲授與代理權於乙之行為,無效 D. 乙取得代理權,但不因此負擔代理甲為代理行為之義務
官方答案
- 答案:D. 乙取得代理權,但不因此負擔代理甲為代理行為之義務
解析
代理權的授與屬於有相對人的單獨行為,不以代理人承諾為必要,也不會使代理人負擔任何義務,故乙取得代理權後,並不負代理甲為法律行為的義務,D正確。民法第104條明定,代理人所為或所受意思表示的效力,不因其為限制行為能力人而受影響,故A、C錯誤;代理權的授與僅賦予代理人資格,不會在甲、乙間發生債權債務關係,B錯誤。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