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5年 高考三級 會計 會計審計法規
第19題
甲機關向其收容住民收取伙食費後以收取金額為契約價金委託廠商辦理住民伙食,甲機關考量其公用財產瓦斯管線老舊並辦理更新,更新後可提升能源效率,致廠商負擔之天然氣成本…
題目
甲機關向其收容住民收取伙食費後以收取金額為契約價金委託廠商辦理住民伙食,甲機關考量其公用財產瓦斯管線老舊並辦理更新,更新後可提升能源效率,致廠商負擔之天然氣成本已明顯降低,依預算法之規定,甲機關下列做法何者正確? A. 甲機關可於預算外要求廠商以減少負擔之天然氣成本同額新購設備回饋給甲機關 B. 甲機關可要求廠商私下將減少負擔之天然氣成本直接用於收容住民之伙食費 C. 甲機關新購設備為公用財產,應循預算程序編列歲出預算,與廠商代辦伙食之履約內容無關 D. 甲機關要求廠商將減少負擔天然氣成本同額繳交現金給甲機關,因甲機關未編列歲入預算,故可直接將該款項做為新購設備之用途
官方答案
- 答案:C. 甲機關新購設備為公用財產,應循預算程序編列歲出預算,與廠商代辦伙食之履約內容無關
解析
預算法要求政府各項歲入、歲出均應編入預算,不得於預算外收支,亦不得以應收與應付相互坐抵。甲機關更新瓦斯管線屬其公用財產之改良,經費應編列歲出預算;廠商因成本降低而回饋之財物或現金,若屬機關應收,應編列歲入預算,不得逕自要求回饋或直接支用。C謂新購設備為公用財產,應循預算程序編列歲出,與廠商代辦伙食之履約內容無關,正確。A、B、D均屬預算外之要求或坐抵,違反預算法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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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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