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5年 高考三級 審計 政府會計(包括會計審計法規)

第14題

依預算法規定,附屬單位預算中,有關盈餘分配及虧損填補項目之敘述,何者錯誤?

題目

依預算法規定,附屬單位預算中,有關盈餘分配及虧損填補項目之敘述,何者錯誤? A. 臺灣港務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分派一定比例盈餘予航港建設基金,屬盈餘分配項目 B. 台灣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填補歷年虧損係撥用未分配盈餘,分別屬盈餘分配和虧損填補之項目 C. 中央銀行按發行金銀幣收支差額提列特別公積,屬盈餘分配項目 D.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配發股息予民股股東,非屬盈餘分配項目

官方答案

  • 答案:D. 台灣糖業股份有限公司配發股息予民股股東,非屬盈餘分配項目

解析

依預算法第83條,附屬單位預算盈餘分配項目含法定盈餘公積、特別盈餘公積、配發股息紅利、撥充資本、其他依法令規定應分配之項目。選項A港務公司分派盈餘予航港建設基金屬依法令規定應分配之項目,屬盈餘分配;選項B台電填補虧損撥用未分配盈餘,依公司法第232條順序,先提列公積再填補虧損,填補虧損屬虧損填補項目;選項C中央銀行依中央銀行法第33條按發行金銀幣收支差額提列特別公積,屬盈餘分配項目;選項D台灣糖業公司配發股息予民股股東,依公司法屬盈餘分配項目之一(配發股息紅利),故敘述「非屬盈餘分配項目」錯誤。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