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5年 高考三級 審計 政府會計(包括會計審計法規)

第23題

下列有關聲復及聲請覆議之敘述,何者正確?

題目

下列有關聲復及聲請覆議之敘述,何者正確? A. 各機關接得審計機關之審核通知,應於接到通知之日起三日內聲復,由審計機關予以決定 B. 各機關聲復後,對於審計機關之決定不服時,得自接到通知之日起十日內,聲請覆議 C. 各機關對於審核通知之聲復,得於期限內聲敘事實,請予展期 D. 聲請覆議,以三次為限

官方答案

  • 答案:C. 各機關對於審核通知之聲復,得於期限內聲敘事實,請予展期

解析

依審計法第35條第2項,各機關對於審核通知之聲復,得於期限內聲敘事實,請予展期。選項C正確。選項A錯誤:聲復期限為「二十日」,非三日。選項B錯誤:聲請覆議期限為「二十日」,非十日。選項D錯誤:覆議以「一次」為限,非三次。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