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5年 高考三級 司法行政 民法
第23題
關於無人承認繼承之遺產,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題目
關於無人承認繼承之遺產,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 無人承認繼承之遺產須於所定之期限屆滿,無人承認繼承,及於清償債權並交付遺贈物後仍有賸餘,始歸屬國庫 B. 遺產管理人非於期間屆滿後,不得對被繼承人之任何債權人或受遺贈人,償還債務或交付遺贈物 C. 親屬會議非於期間屆滿後,不得對被繼承人之任何債權人或受遺贈人,償還債務或交付遺贈物 D. 催告期間屆滿前,既無從知悉是否尚有其他債權人或受遺贈人存在,而不得償還債務或交付遺贈物,遺產於此時尚未歸屬國庫24 60 歲之甲立有遺囑,該遺囑指定律師乙為遺囑執行人,並將遺囑封緘後,交由好友丙保管。甲死亡,下列關於遺囑執行之敘述,何者錯誤? 丙明知甲死亡之事實時,應立即將遺囑交付甲之繼承人,並以適當方法通知乙 甲之封緘遺囑,非在親屬會議當場或法院公證處,不得開視 設甲遺囑未指定乙之報酬,乙就其職務之執行,得請求相當之報酬。其數額,由甲之繼承人與乙協議定之;不能協議時,由法院酌定之 甲之遺囑開視時,應製作紀錄,記明遺囑之封緘有無毀損情形,或其他特別情事,並由在場之人同行簽名25 甲乙為夫妻,未約定夫妻財產制。甲乙有丙、丁二子。甲死亡有新臺幣(下同)1,800 萬元之遺產。其中1,200 萬元係繼承其父之遺產,600 萬元為婚後薪資所得。乙於婚姻關係存續中除繼承財產600 萬元外,無其他財產。遺產分割時,乙得分配多少金額之財產? 500 萬元 600 萬元 700 萬元 800 萬元
官方答案
- 答案:C. 親屬會議非於期間屆滿後,不得對被繼承人之任何債權人或受遺贈人,償還債務或交付遺贈物
解析
民法第1181條規定,遺產管理人非於第1179條第1項第3款所定公示催告期間屆滿後,不得對被繼承人之債權人或受遺贈人償還債務或交付遺贈物;負此義務者為遺產管理人,並非親屬會議,故C錯誤。A符合第1185條,須待期限屆滿、無人承認繼承,且清償債權及交付遺贈物後仍有賸餘,始歸屬國庫。B、D均在說明催告期間屆滿前不得清償或交付,以及遺產尚未歸屬國庫,內容正確。
AI 參考解析(推得答案已與官方答案比對一致),非官方公告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