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5年 高考三級 輪機技術 輔機

第2題

請針對船用鍋爐的「運轉操作」說明下列動作安全防護與運作要點: 進入爐內執行維修作業前與作業中,應採取那些具體的安全防護措 施?(10 分) 鍋爐點火前,應如何落…

題目

請針對船用鍋爐的「運轉操作」說明下列動作安全防護與運作要點: 進入爐內執行維修作業前與作業中,應採取那些具體的安全防護措 施?(10 分) 鍋爐點火前,應如何落實安全準備作業以預防回火(Back Fire)與火 災?(15 分)

參考解答(AI 生成,非官方)

  • 一、作業前之隔離與確認:應依掛牌上鎖(LOTO,Lock Out Tag Out)程序,關閉燃油、蒸汽、給水及排污閥並加裝盲板或鎖定,電源開關切斷並掛牌;確認鍋爐已洩壓至大氣壓、水溫降至安全範圍(一般低於40~50℃),且與並聯鍋爐完全隔離,防止誤操作造成進油、進汽或進水。
  • 二、通風換氣與氣體檢測:作業前須以通風機強制通風,檢測爐膛含氧量(應維持19.5~23.5%)、可燃氣體(油氣、甲烷,應接近零)及一氧化碳濃度;檢測應由爐外人員於不同深度與死角取樣,作業中持續通風並定時複測,嚴禁以純氧通風或僅憑嗅覺判斷。
  • 三、作業中之人員防護與監視:爐外須指定監視人員全程守候並保持通訊,預先訂定救援程序;照明採安全電壓(24V以下)之防爆燈具;動火作業須另申請熱工作業許可,清除油污並備滅火器;人員應穿戴安全帽、防護手套與呼吸防護具,工具以繩索傳遞並清點,避免遺留爐內。
  • 四、點火前之爐膛吹掃(Purge):點火前必須以燃燒空氣對爐膛及煙道徹底吹掃,風量應達額定風量一定比例(一般不小於25~30%)並維持規定時間(通常5~10分鐘或爐膛容積3~5倍換氣量),將殘留油氣排出,此為預防回火與爐膛爆炸最關鍵之步驟,吹掃期間不得點火或投入油槍。
  • 五、燃燒系統與附件檢查:確認油壓、油溫、霧化蒸汽壓力正常,燃燒器霧化片清潔無堵塞,火焰偵測器(flame scanner)清潔且功能正常;測試火焰安全系統(FSS)與熄火保護、燃油快關閥動作;並確認水位正常、給水系統可用、安全閥與壓力錶良好、煙道擋板開啟。
  • 六、點火程序與失敗處理:點火應「先點火、後開油」,即以點火槍建立火焰後再開啟燃油閥,嚴禁先噴油後點火;點火失敗應立即切斷燃油,重新吹掃後再試,不可連續多次嘗試;點火時人員不得正對窺視孔,並備妥滅火器材,防止燃油噴濺至高溫耐火材引發火災。

AI 依官方試題文字產生的參考解答,非考選部公告答案,內容僅供備考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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