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4年 離島三等 一般行政 行政法

第25題

下列何種情形,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題目

下列何種情形,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 A. 各級政府機關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指揮官之指示,徵用私立醫療機構設立檢疫場所 B. 既成道路或都市計畫道路用地,在依法徵收或價購前所埋設之地下設施,致妨礙土地權利人對其權利之行使 C. 私人建築物被指定為古蹟,致所有權人無法為使用收益 D. 土地因地政機關登記遺漏,致人民無法主張權利

官方答案

  • 答案:D. 土地因地政機關登記遺漏,致人民無法主張權利

解析

土地法第68條第1項規定,因登記錯誤、遺漏或虛偽致受損害者,由該地政機關負損害賠償責任,故D之登記遺漏致人民無法主張權利,國家應負損害賠償責任。A之徵用檢疫場所、B之地下設施穿越道路用地、C之古蹟指定,均屬合法公權力措施造成人民特別犧牲,應依相關法律給予損失補償,性質為補償而非損害賠償,不能逕以國家賠償法請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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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