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113年 離島三等 會計 政府會計
第11題
依中央政府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下列關於暫付款之敘述,何者正確?
題目
依中央政府普通公務單位會計制度之一致規定,下列關於暫付款之敘述,何者正確? A. 性質尚未確定或待結轉其他科目,且尚未完全實現 B. 性質尚未確定或待結轉其他科目,但已經完全實現 C. 性質已經確定,但尚未完全實現 D. 性質已經確定,且已經完全實現
官方答案
- 答案:A. 性質尚未確定或待結轉其他科目,且尚未完全實現
解析
暫付款指款項已支付,但性質尚未確定,或性質雖可確定而仍待結轉其他科目,且該筆支出尚未完全實現者,例如性質未定的墊付款。若性質已確定、僅因契約而預先支付,屬預付款項;若性質已確定且已完全實現,則應認列為一般支出,不再列為暫付款。因此暫付款同時具備「性質未確定或待結轉其他科目」與「尚未完全實現」兩項特徵,故選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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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資料
答案以考選部公告之測驗式試題標準答案 PDF 為準。